監理的職責就是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促使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工程建設的投資控制、建設工期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即“四控、兩管、一協調”。
建設工程監理按監理階段可分為設計監理和施工監理。設計監理是在設計階段對設計項目所進行的監理,其主要目的是確保設計質量和時間等目標滿足業主的要求;施工監理是在施工階段對施工項目所進行的監理,其主要目的在于確保施工安全、質量、投資和工期等滿足業主的要求。
建設部和國家計委《項目管理規定》(建監【1995】第737號文)明確提出:“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托,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設合同,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監理單位是建筑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監理單位與項目法人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與被監理單位是監理與被監理關系。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應當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可見,監理是一種有償的工程咨詢服務;是受項目法人委托進行的;監理的主要依據是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相關合同及文件;監理的準則是守法、誠信、公正和科學。
中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屬于國際上業主項目管理的范疇。
哪些工程必須實行工程監理?
● 大中型工程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
● 重要的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 高層建筑、三幢以上(含三幢)成片住宅或單體2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項目;
● 國有、集體資產參與投資的且項目總投資在500萬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和200萬以上的裝飾、裝修工程項目;
● 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 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亦鼓勵實施監理。